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厅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6〕19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卫农卫发〔2010〕80号)和《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3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参保人员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决定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9项医疗康复项目(见附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各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做好项目调整和对应、信息系统数据库更新、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等工作。医疗康复项目的名称、编码、内涵和计价单位、计价说明等,其中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2版)》的盟市,按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2版有关规定执行,其余盟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04版)》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统筹地区要加强基金预算管理,结合付费方式改革,探索适应医疗康复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医疗机构控制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要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严格限定医疗康复项目的适用人群及条件,加强对医疗康复项目的监管和费用审核管理,医保基金支付费用的医疗康复项目均应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定点康复医疗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康复科室、由取得康复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师或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人员提供,严格按照项目内涵、限定支付范围进行费用审核和支付,防止基金浪费和服务过度利用。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医疗康复服务质量监管力度,规范医疗康复服务行为。各级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照规定进行医疗救助,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各级财政部门对已经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可相应或逐步调整财政专项资助。各级残联要充分发挥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作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医疗康复保障政策,了解、反映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加强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对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
各统筹地区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项目的调整对应以及信息系统更新等工作,及时支付费用,并在9月1日前将本通知落实情况分别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附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5月9日
附件
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国的医疗康复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限 定 支 付 范 国 |
1 |
康复综合评定 |
有明确的功能障碍,评定由3名以上专业人员开展,至少包含两个评估项目,一个住院期间医保支付不超过三次,两次评定间隔时间不短于14天。 |
2 |
吞咽功能 障碍检查 |
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三次。 |
3 |
手功能评定 |
明确手功能障碍患者,总时间不超过9o天,评定间隔时间不短于14天。 |
4 |
平衡实验 |
评定间隔时间不短于14天 。 |
5 |
平衡训练 |
有明确的平衡功能障碍,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9o天 。 |
6 |
表面肌电图检查 |
有明确的神经肌肉功能障得,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两次。 |
7 |
轮椅技能训练 |
需要长期使用轮椅且能够自行操作的患者,支付不超过3o天。 |
8 |
耐力训练 |
由于疾病或损伤导致的全身运动耐力下降患者,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9o天。 |
9 |
大关节松动训练 |
有明确的关节活动障得,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9o天 。 |
10 |
徒手手功能训练 |
有明确的手功能障碍,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9o天 。 |
11 |
截肢肢体综合训练 |
上肢训练支付不超过3o天,下肢训练支付不超过2o天,髋关节或肩关节离断、高位大腿截肢训练支付不超过9o天。 |
12 |
小儿行为听力测试 |
6岁以下疑似听力障得的儿童,由取得听力师或助听器验配师资格并经过小儿听力学培训的人员操作. |
13 |
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 |
6岁以下疑似孤独症患儿 。 |
14 |
日常生活动作训练 |
存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障得 (ADL) 的患者,重度患者支付不超 14天训练经功能量表评定后取得明确功能进步才可继续支付。 |
15 |
职业功能训练 |
法定就业年龄段且有就业意愿,经过 PARQ医学筛査适合进行职业功能训练的患者,支付不超过9o天。 |
16 |
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 |
限精神障碍康复期患者。在精神卫生机构或康复医疗机构,由具有资格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或在其指导下的社工操作,每年支付不超过9o天,每天支付不超过一次。 |
17 |
減重支持系统训练 |
由神经、肌肉、骨骼疾患导致的独立行走障碍患者,支付不超过30天。 |
18 |
电动起立床训练 |
住院期间,以减少卧床并发症为治疗目的或者以直立行动为康复目标,支付不超过3o天。 |
19 |
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 |
6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由取得听觉口语师资格的人员开展,以个别化训练为主要方式,每周最多支付一次,支付不超过一年 。 |
20 |
言语能力筛査 |
疑似言语功能障 轉.患者,不包括言语功能不能恢复的患者,一个疾过程支付不超过商次。 |
21 |
运动疗法 |
限器质性病变导致的肌力、关节活动度和平衡功能障碍的患者,1 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每日支付不超过2次(包括项目合并计算)。与偏瘫、脑瘫或截瘫肢体综合训练同时使用时只支付其中1项。 |
22 |
偏瘫肢体综合训练 |
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 。与运动疗法同时使用时只支付其中1项。 |
23 |
脑瘫肢体综合训练 |
限儿童。3岁以前,每年支付不超过6个月,3岁以后,每年支付不超过3个月 。支付总年限不超过5年。与运动疗法同时使用时只支付其中1项。 |
24 |
截瘫肢体综合训练 |
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与运动疗法同时使用时只支付其中 1项。 |
25 |
作业疗法 |
限器质性病变导致的生活、工作能力障碍。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 3个月;每日支付不超过1次。 |
26 |
认知知觉功能障得训练 |
限器质性病变导致的认知知觉功能障碍。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 |
27 |
言语训练 |
限器质性病变导致的中、 重度语言障碍。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每日支付不超过1次。 |
28 |
吞咽功能障得训练 |
限中、重度功能障有导;限三级医院康复科或康复专科医院使用。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 。 |
29 |
日常生活能力评定 |
限本目录所列康复项目在具体实施中涉及的日常生活能力评定。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