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上半年,包头市委组织部、市残联等七部门根据国家民政部、中残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残联发[2009]13号),并密切联系我市基层残疾人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实际问题,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包残联发[2010]48号)。
《实施意见》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等三部分。其主要内容为: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组织网络并实现规范化建设;做好基层残联干部的选拔、配备和管理,规范残疾人专(兼)职委员的选聘、管理及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并确定阶段性目标,到2010年底全市要完成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和实现“三个百分百”的目标任务。
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在包头残联组织建设工作中尚属首次。特别是《实施意见》中对机构设置、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及其待遇都提出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为全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必将推动全市“组织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基层残疾人组织三级网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