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市委关于对《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呼党督通[2010]9号)要求,6月22日至24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分两个小组,由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孙洁和市委督查室主任董利群分别带队,深入到9个旗县区的8个行政村、6个社区、2个阳光家园、2个康复中心和2户残疾人家庭,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走访等方式,重点对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出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市委14号文件的实施方案情况,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市委14号文件的具体做法、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所取得的实效情况,把残疾人事业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及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情况,残疾人组织建设情况,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市委14号文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工作建议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