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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1-01-12〗〖来源:〗〖作者:〗     〖字体: 〗〖打印本稿〗〖关闭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残联的整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为主线,以全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推动解决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的年度任务,努力促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围绕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规

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推动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经过汇报协调,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了自治区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自治区残联与有关厅局联合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实施意见》。与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已经达到13个。全区12个盟市、99个旗县(市区)党委出台了贯彻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的落实意见,并结合地区实际就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根据中国残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办19号文件精神加强两个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工作的通知》(残联厅〔201031号)要求,自治区残联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正在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配合自治区人大赴浙江、山西、上海等地对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进行立法调研。会同自治区法制办、财政厅就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进行了立法调研。《呼和浩特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包头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已经自治区人大审核批准执行。

二、以推动政策落实为切入点,努力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一)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

全区有35.27万贫困残疾人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在200930.3万人的基础上新增了5万人。一些地区的残疾人在享受低保的基础上,得到了更稳定的生活救助。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残疾人,在享受最高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各地根据实际再给予适当补助。巴彦淖尔市对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在最高补贴的基础上农村每人每月提高10元,城镇每人每月提高20元。乌海市对享受低保的城镇贫困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50元。在城乡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过程中,城乡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代缴。乌兰察布市将残疾人医药费的报销比例提高了5%实施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13个旗县均出台了特惠政策,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予以承担。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已在全区推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055号),就残疾人保障性住房进行了总体部署。2010年,共划拨全区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50万元,补贴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3000户。按照本级使用的彩票公益金以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争取200万元彩票公益金用于补贴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在实施林区、煤矿、国有工矿、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垦区危房改造工程等项目时,优先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难。对于林区棚户区危房改造中涉及的残疾人家庭,国家户均补贴15000元,自治区户均补贴10000元;对于垦区危房改造中涉及的残疾人家庭,国家户均补贴9000元,自治区户均补贴6000元。

(二)扶贫和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加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039号)要求,自治区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对残疾人有关情况,对农村牧区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下拨就业与扶贫补助资金25万元、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40万元。全区已建成各类残疾人扶贫基地40个,对探索残疾人扶贫基地示范、培训、扶持一体化建设模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重大节日期间,各级党政领导将残疾人贫困家庭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给予亲切关怀,为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氛围起到了推动作用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全年共向社会募集各类捐赠物品折合人民币839.4万元。实施“真情呵护”残疾人免费体检项目,为乌兰察布市的360余名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免费体检。启动了“感恩社会、温暖草原”公益项目,计划为我区边境地区的200户贫困农牧民残疾人家庭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与自治区书法家协会联合举办了“爱心书法笔会”,收到区内外书画名家捐赠的书画作品50余件,这些作品将进行义卖,所得费用全部用于我区的残疾人福利事业。

三、以实施重点项目为载体,努力拓展服务领域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

按照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推动各级财政落实残疾人康复经费。目前已有8 个盟市、55 个旗县(市、区)按照覆盖人口每人每年1元投入康复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元。认真完成了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贫困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项目以及各类残疾人康复项目。顺利完成2009年度就住30名贫困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从8月份开始调机训练。启动了2010年救助20名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全年738名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培训了320名低视力儿童家长。对320名盲人进行了定向行走训练。为全区13000多名白内障患者实施了白内障复明手术。为150名聋儿免费配发了助听器,对550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对460名聋儿家长进行了培训,为300名贫困聋儿补贴康复训练和耳模制作经费。对430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对360名智力残疾儿童家长进行了培训。对520多名肢体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对360多名肢体残疾人进行了社区康复训练。对35名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完成了16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和12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的任务。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16000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7800件。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小腿假肢168例、大腿假肢146例,装配功能补偿型矫形器660例。不断加强全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年内全区有5个旗县、2个市区被民政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授予“全国农村牧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和“全国农村牧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称号。实行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训学分管理和社区康复协调员资格认证及持证上岗制度,形成稳定的社区康复工作者队伍。

(二)残疾人教育工作

配合教育厅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发展特殊教育的实施意见》政府办公厅以内政办字〔201069号文件转发,对贯彻落实全国特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20094号文件和全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自治区救助和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办法》,全面完成了彩票公益金义务教育助学项目、交通银行西部助学项目的任务目标。义务教育阶段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校学生7000多名,入学率达到80%以上。全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实现“两免一补”。高考录取分数线以上残疾考生录取率达到100%。全区新建1所、改扩建14所特教学校,全区特教学校发展到30所。共资助2009年残疾大学新生90名、残疾在校高中生192名。协助北京联合大学录取我区2名残疾学生,协助山东特教学校录取我区17名残疾学生。

(三)残疾人就业工作

2010年,全区完成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6500名、新增残疾人就业5200名、扶持残疾人创办企业50家,农村牧区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0000名,实现农村牧区稳定就业165000万人。举办了自治区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来自全区12个盟市的177名残疾人选手参加了6大类23项竞赛,14名获单项一等奖的选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自治区残联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实施意见》(内残联〔20106号),规定各级劳动部门每年要提供占总数10%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岗位安置残疾人,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由政府就业资金补贴。内蒙古自治区残联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全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四)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自治区残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字〔201039号),提出了支持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和要求。自治区和6个盟市电视台开播了手语新闻节目,有7个盟市和部分旗县(市、区)图书馆建立了盲文和有声读物阅览室。自治区残联与自治区文化厅共同举办了全区残疾人书法绘画工艺品展,共征集书画工艺作品675件,展出395件,部分展品被选中参加中韩残疾人工艺作品展览。积极组织上海世博会生命阳光馆内蒙古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来自我区不同盟市的5名残疾人艺术家献艺世博。与自治区文化厅在锡林浩特市共同举办了“绽放生命,共享阳光首届残疾人文化活动周,活动期间展出了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艺术品等一百多件作品。期间,来自东亚区的智障运动员和内蒙古锡林郭勒的智障运动员一起进行了马术融合训练。在全国残疾人举重锦标赛上,我区残疾人举重运动员取得了2金、1银、2铜的好成绩。在第五届全国特奥会上,我区特奥运动员取得了16金,20银,14铜的好成绩。在全国残疾人田径运动会上,我区残疾人运动员取得了2金、2银的好成绩。在世界残疾人举重锦标赛上,我区残疾人运动员夺得1枚金牌,1个第五名。在广州亚残运会上,我区残疾人举重运动员夺得1枚金牌。

(五)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就业综合中心土建工程已经竣工,预计2011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3个盟市,丰镇市、临河区等12个旗县(市区)利用2009年中国残联划拨的专项资金建立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将陆续投入使用。全区已建、在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66所,其中省级综合服务设施1个,盟市级综合服务设施10个,旗县(市区)综合服务设施55个。

四、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2010年初,自治区残联与各盟市残联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责任书,明确了盟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任务。全区696个苏木(乡、镇)、237个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委员937名,配备率100%;2099个社区、11241个嘎查(村)建立残疾人协会13298个,占总数的99.69%,配备专职委员13298名,配备率100%。8月,在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召开了全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现场会,推动了残疾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区建立起旗县(市、区)志愿者联络站145个,城市志愿者联络站1,539个,农村牧区行政村助残联络站7,111个,乡镇助残志愿者联络站590个,街道(社区)助残志愿者联络站359个。全区登记注册助残志愿者76,143人,助残志愿者扶助残疾人171,564人。在“全国志愿助残工作会议”上,包头市被命名为“全国志愿助残示范基地”,鄂尔多斯市眼科医院张旭永和赤峰市金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占森被命名为“全国志愿助残阳光使者”。加强了专门协会工作,活跃了专门协会活动,发挥了专门协会的作用。推进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了残联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运行质量

(一)残疾人事业统计及残疾人监测工作

按时报送了残疾人事业统计快报、年报、台账数据,统计数据实现了数据采集到县100%。在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工作及统计制度与专业队伍建设方面得到了中国残联的肯定。对全区19个监测旗县(市区)的1185名残疾人的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等状况进行了入户监测登记。为国家和自治区更加科学地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法规政策提供了详实可靠的客观依据。

(二)残疾人口数据库建设及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

以换发二代残疾人证为契机,逐级建立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制定了《全区第二代残疾人证办证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对各地二代证换发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召开了“全区关于加快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进度电视电话会议”,对换发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截至201012月末,我区共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466296人,占全区残疾人总数的30.58%,在全国31个省市区二代证换发进度排名中列第7位。

(三)网站建设及信息交流

自治区残联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增加残联重要信息、党建工作、在线答疑、在线投稿等重要板块,全年网站发稿800余篇条,在线答疑30余人次。创办了《残联周报》,将每周的领导活动、部门动态及地方新闻编辑整理,以简报的形式印发至各级残联及自治区残联各部室、中心,截至12月底,已印发38期。建立了内蒙古残联qq群,与各级残联134名残疾人干部建立了网上联系,实现了业务工作网上交流。

六、加强残联机关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加强学习型党组(机关)建设

年初,自治区残联召开创建学习型党组(机关)动员大会,印发了《内蒙古残联机关创建学习型党组(机关)实施方案》。在坚持周二集中学习制度的同时,要求每名干部确定一个重点学习专题,讲一堂课,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读书笔记。以“动脑能力、动笔能力、动口能力、动手能力”为重点,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让每名干部都走上讲坛为机关干部做一次专题讲座,收到了一人学习,全员提高,共同受益的效果。

(二)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自治区残联召开了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制定了《内蒙古残联机关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在残联机关开展了公开承诺活动。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残联系统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巩固和扩大了自治区残联系统重品行、扶正气、比贡献、树立残联干部新形象的活动成果

(三)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自治区残联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参照处级干部任用程序,经过处室推荐、办公室考核、党组会研究、任前公式的程序,任命了三名副科级干部。为进一步提升残联系统干部的整体素质,自治区残联选派了1名年轻干部到中国残联机关挂职学习,出台了《自治区残联机关借调基层残联干部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从盟市选拔了2名年轻干部到自治区残联机关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自治区残联面向全区公开选拔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经过定点调研、笔试、演讲答辩、民主考察及任前公示等环节,最终有两名同志分别走上了康复中心主任、副主任的岗位。由自治区组织部统一组织,面向区内外选拔4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及特殊教育工作人员。目前选拔工作已经结束,选拔出的4名工作人员中,有3名为研究生学历,1名为本科学历

(四)加大调研指导基层工作力度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由自治区党委督查室牵头,自治区残联配合,完成了对各盟市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的督促检查,形成督查报告,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政府残工委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党组理事会领导分别就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等地的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残疾人托养工作进行了调研。各业务部门组成专家组,对各盟市残疾人康复社区建设、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以及白内障无障碍建设进行了检查指导。11月下旬开始,自治区残联各理事长带队,组成了四个检查组,代表自治区政府残工委就全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完成情况和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深入部分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就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托养服务、宣传文体、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各方面工作进行了检查。

2010年,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地区差异,残疾人工作发展不平衡,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平均水平。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条件薄弱,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相对不足。基层残协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这些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改进,逐步加以解决。

2011年,自治区残联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中国残联的工作安排,以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为重要契机,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自治区党委6号和国办19号文件为主线,以构建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为重点,启动实施“五项工程”,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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