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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2010年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
〖发布日期:2010-01-27〗〖来源:〗〖作者:〗     〖字体: 〗〖打印本稿〗〖关闭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国残联《关于开展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292号)精神,2010110日,由自治区就业局和残联举办、由呼和浩特市残联承办的2010年全区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举行。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乔晓勇、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副局长李广智参加活动并讲话。自治区残联、自治区残联劳服中心和呼和浩特市残联、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自治区第三医院及呼和浩特市各区县残联有关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

自治区残联和就业局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开展,把其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工作内容和载体,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内就服字〔200917号)。自治区残联下发了《关于印发<2010年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残联办〔2009174号)。成立了以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志民为组长,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乔晓勇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区就业援助月活动进行统一领导。

本次就业援助月的活动时间是2010110日—210日,为期30天。活动主题是“就业援助进家入户,帮您解决就业困难”。援助的对象是:未就业和未享受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重点是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及其他需要援助对象。活动目标是: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建档立卡和失业登记服务,建立台帐制度;帮助一批登记失业残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吸纳、公益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并实行动态管理,提供及时援助;保障一户多残的家庭至少一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帮助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岗位补贴以及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资金扶持等促进就业政策。全区各盟市、旗县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也于近日陆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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