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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联与广西残联就促进残疾事业发展召开交流座谈会
〖发布日期:2009-06-10〗〖来源:〗〖作者:〗     〖字体: 〗〖打印本稿〗〖关闭

   
     
6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残联考察组来我区开展考察调研,并就残疾人事业发展问题与我区残联召开了交流座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残联理事长谭和平、副理事长邓敏杰、各州市残联理事长及残联部分工作人员一行18人出席了座谈会。自治区残联理事长杨志民主持会议。杨志民理事长首先对广西残联考察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就《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9﹞6号)从调研、起草、修订、征求意见到正式出台等一系列程序进行了介绍,就实施意见的具体细则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也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办法》、《关于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5部配套文件的具体内容。广西残联理事长谭和平表示我区残联的工作思路及工作成效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对《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创新性和突破性表示充分的肯定。座谈会上,大家就基层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比例、康复经费投入以及残疾人保障金使用范围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双方一致表示,要坚持优势互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为促进两地残疾人事业发展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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