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残联: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残联系统干部素质,经自治区残联党组研究决定,今年从盟市选拔2名干部到自治区残联机关挂职锻炼一年。请你单位根据《自治区残联机关2010年借调基层残联干部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见附件1),于2010年4月15日前,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挂职锻炼干部推荐表”报自治区残联办公室。挂职人选一经确定,自治区残联办公室正式函告你会。
附件:
1.自治区残联机关2010年借调基层残联干部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
2.挂职干部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自治区残联机关2010年借调基层残联
干部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
建立学习型机关是自治区残联党组2010年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自治区残联本着“送出去,请进来”的思路,对部分残联系统内的年轻干部采取“上挂”的学习方式,进行培养锻炼。为确保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挂职岗位设置
根据干部学习锻炼和自治区残联机关部室工作的需要,本届共安排挂职干部2名。即:办公室1名(侧重机关内部建设)、康复部1名(侧重日常工作)。以上2名干部到机关挂职期间,属科级干部的挂主任助理职务,属普通干部的挂科员职务。
二、挂职干部选拔标准
1.中共党员,系盟市或旗县(市、区)残联机关重点培养干部。
2.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男性,身体健康,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现为科级(含副科级)或担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二、挂职干部管理
1、借调基层干部挂职工作由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在自治区残联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选拔挂职干部分三个步骤进行,第一步:下发通知,由各盟市残联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人选;第二步:由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对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第三步:由自治区残联党组审核并最终确定挂职人选。
2、借调干部在挂职期间,自治区残联只接转党组织关系,人事劳资关系仍在派出单位,工资、福利仍由派出单位承担;借调干部挂职期间,自治区残联统一安排住宿,配发自行车,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补助。差旅费按自治区残联机关干部相应标准由自治区残联承担。
3、借调干部挂职期间,须接受自治区残联机关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但以自治区残联管理为主,并须遵守自治区残联各项规章制度。挂职干部所在部室主任要对挂职干部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严格管理和日常考核;在此期间,挂职干部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任务,派出单位不得随意将挂职干部调回。借调干部在挂职期间,如派出单位调整使用干部,要与在岗人员平等对待。
4、挂职锻炼期满,挂职干部须向所在部室主任述职,述职报告经自治区残联党组审核后,出具挂职鉴定。挂职鉴定通过组织程序存入本人档案,挂职干部移交工作和办公用品,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挂职期限
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