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2010年2月3日)
杨志民
各位领导、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残疾人工作会议,同时套开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五届三次会议。我代表自治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和残联执行理事会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2009年全区残疾人工作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残联的指导下,全区残疾人各项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2009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9〕7号),研究制定了《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9〕6号)(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对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围绕文件的贯彻落实,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指导、督促盟市、旗县残联加强与地方党政领导沟通汇报,推动各盟市、旗县(市、区)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的具体意见。全区12个盟市、48个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已经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意见。各地把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内容写入了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在具体政策措施上都有创新和突破。盟市、旗县残联为此做了大量调研、协调等前期基础工作。为了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经自治区领导批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自治区残联配合党委督查室从去年11月中旬开始,在12个盟市开展了全面督查。今年1月上旬,对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市进行了重点抽查。整个督查情况形成了督查报告,近期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二是在有关厅局的大力支持下,制定和完善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的配套政策措施。2009年,自治区残联与有关厅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运动员奖励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资助残疾大学生办法》等7个政策文件,还有一些配套文件在协调酝酿,做前期准备。
三是促进地方法规修订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执法调研,为修订2004年自治区人大制定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做了前期准备;会同财政厅对《内蒙古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中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提出了修订建议。会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财政厅有关人员一起赴北京市和河北省,就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进行了立法调研,准备提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呼和浩特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已经自治区人大审核批准执行;《包头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已经进入自治区人大审核批准程序。通辽市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执法调研,提出了加强残疾人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为推动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2009年上半年,在中国残联组联部的指导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支持下,在北京举办了两期领导干部培训班,把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培训一遍,系统的学习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据最近督查统计,全区有30.3万贫困残疾人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一些地区的残疾人在享受低保的基础上,得到了稳定的生活救助;在城乡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过程中,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代缴。城乡21.4万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时,由政府代缴了个人缴费部分。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试点工作方案,实施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13个旗县出台了特惠政策,将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承担;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已在全区开始实施。
康复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实施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在争取国家28个、社会捐赠10个人工耳蜗救助名额的同时,自治区政府筹集专项资金,从2009年开始对贫困重度听障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当年救助30名。从今年开始,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救助20名,形成了长效机制;二是认真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向全区678名贫困听障儿童免费配发了助听器。为全区300名听障儿童补贴了康复训练与耳模制作经费。为1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治疗,安排15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治疗。为200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了矫治手术。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扶残助明”、“启明行动”,全区资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万例,其中全部免费5400多例。包头市青山区、赤峰市红山区、乌海市海渤湾区、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被全国残疾人康复办公室授予第一批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称号。包头市、乌海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有22个市辖区、旗县开展了社区康复服务,近14.63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适配和供应辅助器具10,000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6,000件。
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有新的发展。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天津海关、天津市红十字会、台湾曹仲植基金会和宝迪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中进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爱心人士张和勇先生、部分香港政协委员和我区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给予了大力援助,我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获得社会捐赠款物达1358.4万元,使7546名贫困残疾人在医疗康复、出行、基本生活等方面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救助。通过与北京市残联沟通协调,北京市的18个县区残联与我区的18个旗县残联建立了对口援助关系,现已开始工作对接。
无障碍建设进度加快。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满洲里市、扎兰屯市和海拉尔区率先启动了无障碍城市建设。内蒙古电视台卫视频道开通了《这七天》手语新闻节目,兴安盟、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呼伦贝尔市电视台先后开播了手语节目。7个盟市、18个旗县(市、区)的图书馆建立了盲文和有声读物阅览室。
(三)以政府投入为主导,推动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各级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明显增加。2009年,自治区和盟市财政共投入残疾人专项事业经费7227.8万元,比上年增加16.01%,保障了残疾人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部分盟市、旗县(市、区),落实了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财政划拨。盟市、旗县(市、区)普遍按覆盖人口每人每年1元投入康复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鄂尔多斯、乌海将标准提高到2元。鄂尔多斯要逐步提高到5元。部分盟市、旗县(市、区)彩金已按不低于15%划出专项资金,支持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列入了各级政府“民生工程”。自治区政府将残疾人危房改造、康复、就学、就业、技能培训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十项民生工程”内容重点推进,投入专项资金2,187万元,有 3.1万贫困残疾人受益。尤其是残疾人危房改造,各级政府投入资金3,961万元,共改造危房2,638户。下拨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74万元,扶持残疾人脱贫。各盟市、旗县都结合当地实际,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列入了政府民生工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特殊教育有新的发展,贫困残疾学生得到及时救助。全区新建、扩建了6个盟市、4个旗县的特教学校。实施巴萨西部助学计划,为19所特教学校提供价值300万元的教学设备。残疾人大中专学历教学点已增至5个。自治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学历教育专业增加到3个。第三届按摩学历班22名盲生毕业后全部就业,第四届29名盲生走出校门开始实习。中央电大内蒙古残疾人教育学院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会计专科和社会工作本科两个专业,在校残疾学生达到189名,被评为全国教学示范点;全区有398名残疾考生被区内外大中专院校录取。各地认真实施彩金助学、交通银行助学和各地安排的助学项目,共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4,018人次,资助金额419.6万元。
积极开展就业服务,推动残疾人就业再就业。各地采取为福利企业减免税费,强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创建残疾人就业基地,扶持个体残疾人创业等措施,使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有8,042名残疾人接受了就业培训, 新增残疾人就业5,782名。落实公益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699名。残疾人新创办企业64家。北京市残联无偿为我区代培63名残疾学员,使他们掌握了一技之长。与北京亚伟速录公司合作,对残疾人开展速录培训,文本采集速度每分钟达到220字以上的已全部就业。
残疾人托养服务开始起步。中国残联下拨我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金565万元,对4个盟市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3309名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进行资助。目前,8个开展托养服务试点的盟市,通过依托福利院、精神病院、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和残联组织自办等多种形式开展托养服务。全区开展托养服务的机构160个,托养人数达2150人。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益丰富。我区组团参加了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获得13个奖项的好成绩;各级残联举办残疾人书画、工艺品展,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类摄影比赛、书画大赛等活动,丰富了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在呼和浩特圆满承办了“2009 年全国残疾人举重锦标赛”,我区代表队取得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在锡盟西乌旗特奥培训基地举办了2009年亚太东亚区特奥马术融合训练营,我区20名特奥运动员、10名融合伙伴和2名教练参加了训练。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国家投入860万元补贴资金,支持 7个盟市(包括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12个旗县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加快了全区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速度。目前,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兴安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正在建设当中。鄂尔多斯市、通辽市、乌海市政府已同意立项。投资7,260万元的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就业综合中心目前土建工程已经竣工,今年投入使用。
全区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进展顺利。借助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有利时机,各级残联建立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与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同步进行。截止到去年底,全区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231,438个。
(四)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会议精神和国家财政部、民政部、人保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在赤峰市召开了“全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现场会”,全面总结交流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经验,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了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力度。截至去年12月底,全区640个乡镇,217个街道全部建立了残联组织,配备专兼职理事长857人,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636人。11,271个嘎查村中有10,034个成立了残协组织,配备专职委员4,350人。2,356个社区中有1,829个成立了残协组织,配备专职委员813人。组织培训基层残联领导干部600人次、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康复协调员2,540人次、培训手语翻译人员、体育分级员、办证操作员、听力语言康复教师等专业人员537人次。
2009年,全区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得益于各级残工委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区残疾人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全区152.5万残疾人向对残疾人事业给予关心支持的全区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残疾人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均水平仍有很大差距。一是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而且差距有不断拉大的趋势;二是我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各项政策、制度还不够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专业人才队伍严重缺乏;三是残疾人事业投入与过去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但是投入不足、保障和服务水平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四是残联组织自身素质、服务能力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0年残疾人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安排
总体工作思路是: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残联的整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为主线,以全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推动解决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任务,努力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准确把握残疾人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狠抓落实上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重视下,残疾人的状况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残疾人仍是社会上最困难的特殊群体。据2009年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结果,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7.9%,增长幅度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9.5%的城镇残疾人和65%的农村残疾人需要生活救助,目前平均仅有23%左右的残疾人享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近40%的残疾人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40.5%的城镇未就业残疾人和76.9%的农村未就业残疾人靠家庭供养和邻里接济。我区处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近年来虽然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欠发达的区情没有改变,残疾人整体状况还达不到全国残疾人的平均水平。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区有各类残疾人152.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虽然占人口比例较小,但社会关注程度高,影响大。残疾人工作虽然不是全局工作的重点,确是影响全局的难点。残疾人由于自身存在精神、智力和身体残疾的影响,他们的特殊困难常人难以想象。与健全人相比,存在“一高两低”,即残疾人医疗康复费用支出高,就业率低,劳动收入低。由于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和自身残疾的影响,提高劳动技能的发展空间小,提高工资、增加收入的难度大,进一步增加了生活的难度,特别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处境更加艰难。残疾是人类自身发展进程中必然付出的代价,应当由社会共同承担,而不应当全部由残疾者本人及其家庭来承担。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与健全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关爱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的社会保障和服务是政府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残疾的状况是保障民生的重点。近期召开的全区经济工作会、农村牧区工作会和人大、政协会,都高度重视民生。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改善残疾人状况的根本保证。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的核心内容是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将要转发中国残联《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两个体系建设的基本制度、阶段目标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这个《指导意见》的下发,标志着全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全面启动。我们要按自治区政府的贯彻落实意见,与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一并抓好落实。要把今年做为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精神的落实年、抓实年,切实抓出成效。
(二)以落实和完善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制度为重点,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我们要从解决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入手,按照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以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为重点,推动落实和完善各项政策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重点督促没有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实施意见的旗县,在今年上半年全部出台。指导盟市残联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完善惠及残疾人的具体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地方法规修订和相关政策制定,配合自治区人大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立法调研。与有关厅局研究制定和完善与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配套的政策性、操作性文件。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制定专项保障政策措施,加大落实力度。
据最近督查显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还有一部分没有纳入城乡低保。已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有部分人没有享受到政府补贴救助。残联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按户按人进行了解核实,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具体办法,推动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享受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特殊困难家庭和重病残疾人患者的救助力度。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严格执行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推动残疾人就业、再就业。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千方百计扩大残疾人就业。认真落实各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的规定。自治区残联要会同劳动就业部门研究具体办法,抓好落实,并积极开发适合安排残疾人的公益岗位,增加残疾人就业的机会。在劳动就业部门的指导下,今年新增残疾人就业、再就业5,200人,扶持残疾人创办企业50家。
抓住国家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利时机,按照自治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完成好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在安排保障性住房时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加大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力度。将城镇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全部纳入城市廉租房、工矿林区棚户改造规划,优先改善住房条件。争取把残疾人家庭住房无障碍居住、出行,纳入城乡保障性住房政策范围,同步实施。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家庭住房进行无障碍改造给予适当补贴。
在新农保试点工作中,残联组织要抓紧完成试点旗县的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全面准确的了解每个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及时与有关方面沟通,确保政府对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加入新农保的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为全面推行新农保积累工作经验,做好准备。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增加参加养老保险人数。
努力拓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继续实施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巴萨助学计划。充分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作用,开阔筹款思路,打造品牌项目,整合社会资源,拓宽筹资渠道。加强与区内外、境外慈善机构、慈善人士建立联系,多渠道积极为残疾人事业募集资金。
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改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工作。健全维权工作机制,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力度,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落实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与信访部门联系沟通,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受理残疾人来信来访,畅通残疾人诉求反映渠道,努力推动残疾人合理诉求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从基层、基础工作起步,努力构建残疾人服务体系
残疾人服务体系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总体框架内,从残疾人最需要、最迫切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等方面的基本服务需求做起,着力构建残疾人服务体系。
努力提高康复服务水平。一是抓住改扩建基层卫生院、卫生室的有利时机,会同卫生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推进基层康复工作。争取在乡镇卫生院开设康复室,在社区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开展康复服务。要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和康复协调员队伍建设,年内全区培训基层康复人员5000人次。按分配名额选送高中级康复专业人员参加全国培训。全面实施培训学分管理和社区康复协调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以实施“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为载体,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自治区活动。年内完成白内障手术1.1万例,其中免费不少于5500例。争取到2012年实现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复明一例”的目标。三是以实施国家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为导向,在实施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对0—6岁残疾儿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提出抢救性康复方案,由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实施。四是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康复机构准入办法和康复机构管理办法。做好康复咨询师、辅具适配师、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师等职种的申报工作。五是开展康复示范区(市)和农村牧区康复示范旗县培育活动,努力提高城市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扩大农村牧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推动残疾预防工作,宣传普及康复知识。
配合教育部门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保障适龄残疾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各项特惠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救助和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办法》,完成好“通向明天——交通银行西部助学项目”2010年的各项任务。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会同有关部门选送中等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参加国家培训,认真推荐全国优秀特殊教育教师参评人选。积极开展盲文、手语推广工作。
强化残疾人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逐步建立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骨干,基层残疾人组织为基础的就业服务体系,通过基层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逐步做到就业服务到家庭。会同劳动部门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和“残疾人就业招聘洽谈周”活动。组织开展全区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推进盲人按摩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和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培训、技能鉴定工作。拓展盲人技能培训和就业渠道,组织开展盲人计算机、心理咨询培训和考试鉴定工作。全年完成残疾人就业培训6,500人,农村牧区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万人。加大扶持残疾人创办企业和以创业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力度,鼓励高校残疾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给予自主创业的残疾大学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协调小额贷款等相关政策支持。协调落实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就业保障金由同级财政足额划拨。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审核、征缴和管理使用的规定。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增加自治区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适度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学质量,增加就业率。
配合扶贫部门,继续开展残疾人扶贫。通过开展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扶持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等措施,增强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能力。继续做好康复扶贫贷款贴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残疾人扶贫政策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问题进行调研,做好前期基础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农村牧区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救济救助的途径和办法。做好全区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的自查评估,迎接国家的检查验收。
不断丰富残疾人的文化体育生活。会同文化部门在各级公共图书馆逐步开设盲文和有声读物阅览室,在基层文化站开展盲文有声读物服务。 配合电视台不断充实、完善手语新闻节目内容。举办全区残疾人书法绘画艺术作品展。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建立残疾人体育、艺术人才库。组织观摩团参观上海世博会“生命阳光馆”。办好《自治区残联通讯》。配合新闻媒体加大残疾人事业发展宣传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切实加强新时期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组织残疾人开展经常性的体育健身活动。做好参加2010年亚洲残运会、全国特奥运动会等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的准备工作,提高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发展残奥、特奥和聋奥运动,组织特奥运动员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推动全区残疾人体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按照国家 “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对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加强对基层托养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资金扶持。以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导向,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拓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配合建设部门指导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满洲里市、扎兰屯市、海拉尔区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做好迎接全国检查验收的准备。
推进残疾人口数据信息库建设与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发工作同步进行。在上半年完成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信息库管理系统,构建残疾人事业统计与台帐数据网络化采集平台,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自治区本级的数据信息库在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在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的指导下,尽快实现与政府信息网对接。
推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正在建设的自治区和盟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今年要投入使用。新立项的盟市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快建设进度,如期完工。对未建和未达到国家标准的旗县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规划建议。
(四)认真做好以下专项工作
一是配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做好全区自强模范表彰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为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弘扬扶残助残的文明风尚,自治区党委政府每五年召开一次自强模范表彰大会。残联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认真做好受表彰人选的考察、推荐和相关筹备工作。
二是认真完成 “自治区政府民生工程”中,由残联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民生工程项目要求,认真抓好协调、督查、落实,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三是做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重点项目验收评估和“十二五”规划的调研起草工作。今年是 “十一五” 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起草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准备之年。我们要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验收评估。同时要集中力量搞好“十二五”规划的调研起草,为落实中央关于“各地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要求,推动残疾人事业与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好基础工作。
(五)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工作活力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残联组织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素质能力等方面不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我们必须有一种紧迫感、危机感,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首先要加强学习。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载体,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定位,主动融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深入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深入学习残疾人工作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二要恪守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热爱残疾人事业,热心为残疾人服务。树立团队精神,加强团结协作。增强残联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三要努力提高工作能力。特别是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协调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四要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具体问题。五是残联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起表率作用,承担起一岗双责。既要完成业务工作,又要抓班子带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引进优秀专业服务人才。落实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分级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进一步加大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和财政部、人保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残联发〔2009〕13号)、自治区残联与组织部、民政厅、劳动厅、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内残联发〔2009〕2号),实现乡镇(街道)全部建立残联组织,配齐配强专(兼)职理事长和专职委员。嘎查村(社区)要全部建立残疾人协会,配齐专职委员(不具备建立残疾人协会条件的偏远嘎查村单独审核统计)。按照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采取签订责任状,召开全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现场会等措施,保证和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探索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帮助指导各专门协会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志愿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为制定和启动“十二五”规划奠定良好基础的关键年,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的启动年。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残联的指导下,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努力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2010年2月3日)
杨志民
各位领导、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残疾人工作会议,同时套开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五届三次会议。我代表自治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和残联执行理事会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2009年全区残疾人工作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残联的指导下,全区残疾人各项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2009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9〕7号),研究制定了《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9〕6号)(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对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围绕文件的贯彻落实,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指导、督促盟市、旗县残联加强与地方党政领导沟通汇报,推动各盟市、旗县(市、区)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的具体意见。全区12个盟市、48个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已经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意见。各地把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内容写入了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在具体政策措施上都有创新和突破。盟市、旗县残联为此做了大量调研、协调等前期基础工作。为了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经自治区领导批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自治区残联配合党委督查室从去年11月中旬开始,在12个盟市开展了全面督查。今年1月上旬,对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市进行了重点抽查。整个督查情况形成了督查报告,近期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二是在有关厅局的大力支持下,制定和完善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的配套政策措施。2009年,自治区残联与有关厅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运动员奖励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资助残疾大学生办法》等7个政策文件,还有一些配套文件在协调酝酿,做前期准备。
三是促进地方法规修订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执法调研,为修订2004年自治区人大制定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做了前期准备;会同财政厅对《内蒙古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中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提出了修订建议。会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财政厅有关人员一起赴北京市和河北省,就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进行了立法调研,准备提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呼和浩特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已经自治区人大审核批准执行;《包头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已经进入自治区人大审核批准程序。通辽市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执法调研,提出了加强残疾人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为推动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2009年上半年,在中国残联组联部的指导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支持下,在北京举办了两期领导干部培训班,把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培训一遍,系统的学习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据最近督查统计,全区有30.3万贫困残疾人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一些地区的残疾人在享受低保的基础上,得到了稳定的生活救助;在城乡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过程中,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代缴。城乡21.4万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时,由政府代缴了个人缴费部分。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试点工作方案,实施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13个旗县出台了特惠政策,将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承担;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已在全区开始实施。
康复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实施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在争取国家28个、社会捐赠10个人工耳蜗救助名额的同时,自治区政府筹集专项资金,从2009年开始对贫困重度听障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当年救助30名。从今年开始,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救助20名,形成了长效机制;二是认真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向全区678名贫困听障儿童免费配发了助听器。为全区300名听障儿童补贴了康复训练与耳模制作经费。为1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治疗,安排15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治疗。为200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了矫治手术。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扶残助明”、“启明行动”,全区资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万例,其中全部免费5400多例。包头市青山区、赤峰市红山区、乌海市海渤湾区、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被全国残疾人康复办公室授予第一批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称号。包头市、乌海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有22个市辖区、旗县开展了社区康复服务,近14.63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适配和供应辅助器具10,000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6,000件。
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有新的发展。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天津海关、天津市红十字会、台湾曹仲植基金会和宝迪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中进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爱心人士张和勇先生、部分香港政协委员和我区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给予了大力援助,我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获得社会捐赠款物达1358.4万元,使7546名贫困残疾人在医疗康复、出行、基本生活等方面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救助。通过与北京市残联沟通协调,北京市的18个县区残联与我区的18个旗县残联建立了对口援助关系,现已开始工作对接。
无障碍建设进度加快。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满洲里市、扎兰屯市和海拉尔区率先启动了无障碍城市建设。内蒙古电视台卫视频道开通了《这七天》手语新闻节目,兴安盟、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呼伦贝尔市电视台先后开播了手语节目。7个盟市、18个旗县(市、区)的图书馆建立了盲文和有声读物阅览室。
(三)以政府投入为主导,推动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各级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明显增加。2009年,自治区和盟市财政共投入残疾人专项事业经费7227.8万元,比上年增加16.01%,保障了残疾人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部分盟市、旗县(市、区),落实了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财政划拨。盟市、旗县(市、区)普遍按覆盖人口每人每年1元投入康复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鄂尔多斯、乌海将标准提高到2元。鄂尔多斯要逐步提高到5元。部分盟市、旗县(市、区)彩金已按不低于15%划出专项资金,支持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列入了各级政府“民生工程”。自治区政府将残疾人危房改造、康复、就学、就业、技能培训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十项民生工程”内容重点推进,投入专项资金2,187万元,有 3.1万贫困残疾人受益。尤其是残疾人危房改造,各级政府投入资金3,961万元,共改造危房2,638户。下拨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74万元,扶持残疾人脱贫。各盟市、旗县都结合当地实际,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列入了政府民生工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特殊教育有新的发展,贫困残疾学生得到及时救助。全区新建、扩建了6个盟市、4个旗县的特教学校。实施巴萨西部助学计划,为19所特教学校提供价值300万元的教学设备。残疾人大中专学历教学点已增至5个。自治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学历教育专业增加到3个。第三届按摩学历班22名盲生毕业后全部就业,第四届29名盲生走出校门开始实习。中央电大内蒙古残疾人教育学院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会计专科和社会工作本科两个专业,在校残疾学生达到189名,被评为全国教学示范点;全区有398名残疾考生被区内外大中专院校录取。各地认真实施彩金助学、交通银行助学和各地安排的助学项目,共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4,018人次,资助金额419.6万元。
积极开展就业服务,推动残疾人就业再就业。各地采取为福利企业减免税费,强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创建残疾人就业基地,扶持个体残疾人创业等措施,使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有8,042名残疾人接受了就业培训, 新增残疾人就业5,782名。落实公益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699名。残疾人新创办企业64家。北京市残联无偿为我区代培63名残疾学员,使他们掌握了一技之长。与北京亚伟速录公司合作,对残疾人开展速录培训,文本采集速度每分钟达到220字以上的已全部就业。
残疾人托养服务开始起步。中国残联下拨我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金565万元,对4个盟市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3309名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进行资助。目前,8个开展托养服务试点的盟市,通过依托福利院、精神病院、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和残联组织自办等多种形式开展托养服务。全区开展托养服务的机构160个,托养人数达2150人。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益丰富。我区组团参加了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获得13个奖项的好成绩;各级残联举办残疾人书画、工艺品展,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类摄影比赛、书画大赛等活动,丰富了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在呼和浩特圆满承办了“2009 年全国残疾人举重锦标赛”,我区代表队取得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在锡盟西乌旗特奥培训基地举办了2009年亚太东亚区特奥马术融合训练营,我区20名特奥运动员、10名融合伙伴和2名教练参加了训练。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国家投入860万元补贴资金,支持 7个盟市(包括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12个旗县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加快了全区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速度。目前,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兴安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正在建设当中。鄂尔多斯市、通辽市、乌海市政府已同意立项。投资7,260万元的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就业综合中心目前土建工程已经竣工,今年投入使用。
全区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进展顺利。借助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有利时机,各级残联建立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与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同步进行。截止到去年底,全区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231,438个。
(四)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会议精神和国家财政部、民政部、人保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在赤峰市召开了“全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现场会”,全面总结交流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经验,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了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力度。截至去年12月底,全区640个乡镇,217个街道全部建立了残联组织,配备专兼职理事长857人,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636人。11,271个嘎查村中有10,034个成立了残协组织,配备专职委员4,350人。2,356个社区中有1,829个成立了残协组织,配备专职委员813人。组织培训基层残联领导干部600人次、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康复协调员2,540人次、培训手语翻译人员、体育分级员、办证操作员、听力语言康复教师等专业人员537人次。
2009年,全区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得益于各级残工委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区残疾人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全区152.5万残疾人向对残疾人事业给予关心支持的全区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残疾人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均水平仍有很大差距。一是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而且差距有不断拉大的趋势;二是我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各项政策、制度还不够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专业人才队伍严重缺乏;三是残疾人事业投入与过去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但是投入不足、保障和服务水平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四是残联组织自身素质、服务能力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0年残疾人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安排
总体工作思路是: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残联的整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为主线,以全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推动解决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任务,努力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准确把握残疾人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狠抓落实上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重视下,残疾人的状况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残疾人仍是社会上最困难的特殊群体。据2009年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结果,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7.9%,增长幅度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9.5%的城镇残疾人和65%的农村残疾人需要生活救助,目前平均仅有23%左右的残疾人享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近40%的残疾人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40.5%的城镇未就业残疾人和76.9%的农村未就业残疾人靠家庭供养和邻里接济。我区处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近年来虽然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欠发达的区情没有改变,残疾人整体状况还达不到全国残疾人的平均水平。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区有各类残疾人152.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虽然占人口比例较小,但社会关注程度高,影响大。残疾人工作虽然不是全局工作的重点,确是影响全局的难点。残疾人由于自身存在精神、智力和身体残疾的影响,他们的特殊困难常人难以想象。与健全人相比,存在“一高两低”,即残疾人医疗康复费用支出高,就业率低,劳动收入低。由于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和自身残疾的影响,提高劳动技能的发展空间小,提高工资、增加收入的难度大,进一步增加了生活的难度,特别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处境更加艰难。残疾是人类自身发展进程中必然付出的代价,应当由社会共同承担,而不应当全部由残疾者本人及其家庭来承担。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与健全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关爱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的社会保障和服务是政府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残疾的状况是保障民生的重点。近期召开的全区经济工作会、农村牧区工作会和人大、政协会,都高度重视民生。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改善残疾人状况的根本保证。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的核心内容是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将要转发中国残联《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两个体系建设的基本制度、阶段目标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这个《指导意见》的下发,标志着全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全面启动。我们要按自治区政府的贯彻落实意见,与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一并抓好落实。要把今年做为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精神的落实年、抓实年,切实抓出成效。
(二)以落实和完善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制度为重点,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我们要从解决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入手,按照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以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为重点,推动落实和完善各项政策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重点督促没有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实施意见的旗县,在今年上半年全部出台。指导盟市残联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完善惠及残疾人的具体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地方法规修订和相关政策制定,配合自治区人大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立法调研。与有关厅局研究制定和完善与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配套的政策性、操作性文件。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制定专项保障政策措施,加大落实力度。
据最近督查显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还有一部分没有纳入城乡低保。已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有部分人没有享受到政府补贴救助。残联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按户按人进行了解核实,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具体办法,推动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享受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特殊困难家庭和重病残疾人患者的救助力度。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严格执行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推动残疾人就业、再就业。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千方百计扩大残疾人就业。认真落实各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的规定。自治区残联要会同劳动就业部门研究具体办法,抓好落实,并积极开发适合安排残疾人的公益岗位,增加残疾人就业的机会。在劳动就业部门的指导下,今年新增残疾人就业、再就业5,200人,扶持残疾人创办企业50家。
抓住国家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利时机,按照自治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完成好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在安排保障性住房时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加大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力度。将城镇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全部纳入城市廉租房、工矿林区棚户改造规划,优先改善住房条件。争取把残疾人家庭住房无障碍居住、出行,纳入城乡保障性住房政策范围,同步实施。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家庭住房进行无障碍改造给予适当补贴。
在新农保试点工作中,残联组织要抓紧完成试点旗县的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全面准确的了解每个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及时与有关方面沟通,确保政府对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加入新农保的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为全面推行新农保积累工作经验,做好准备。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增加参加养老保险人数。
努力拓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继续实施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巴萨助学计划。充分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作用,开阔筹款思路,打造品牌项目,整合社会资源,拓宽筹资渠道。加强与区内外、境外慈善机构、慈善人士建立联系,多渠道积极为残疾人事业募集资金。
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改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工作。健全维权工作机制,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力度,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落实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与信访部门联系沟通,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受理残疾人来信来访,畅通残疾人诉求反映渠道,努力推动残疾人合理诉求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从基层、基础工作起步,努力构建残疾人服务体系
残疾人服务体系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总体框架内,从残疾人最需要、最迫切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等方面的基本服务需求做起,着力构建残疾人服务体系。
努力提高康复服务水平。一是抓住改扩建基层卫生院、卫生室的有利时机,会同卫生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推进基层康复工作。争取在乡镇卫生院开设康复室,在社区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开展康复服务。要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和康复协调员队伍建设,年内全区培训基层康复人员5000人次。按分配名额选送高中级康复专业人员参加全国培训。全面实施培训学分管理和社区康复协调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以实施“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为载体,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自治区活动。年内完成白内障手术1.1万例,其中免费不少于5500例。争取到2012年实现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复明一例”的目标。三是以实施国家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为导向,在实施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对0—6岁残疾儿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提出抢救性康复方案,由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实施。四是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康复机构准入办法和康复机构管理办法。做好康复咨询师、辅具适配师、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师等职种的申报工作。五是开展康复示范区(市)和农村牧区康复示范旗县培育活动,努力提高城市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扩大农村牧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推动残疾预防工作,宣传普及康复知识。
配合教育部门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保障适龄残疾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各项特惠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救助和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办法》,完成好“通向明天——交通银行西部助学项目”2010年的各项任务。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会同有关部门选送中等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参加国家培训,认真推荐全国优秀特殊教育教师参评人选。积极开展盲文、手语推广工作。
强化残疾人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逐步建立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骨干,基层残疾人组织为基础的就业服务体系,通过基层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逐步做到就业服务到家庭。会同劳动部门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和“残疾人就业招聘洽谈周”活动。组织开展全区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推进盲人按摩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和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培训、技能鉴定工作。拓展盲人技能培训和就业渠道,组织开展盲人计算机、心理咨询培训和考试鉴定工作。全年完成残疾人就业培训6,500人,农村牧区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万人。加大扶持残疾人创办企业和以创业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力度,鼓励高校残疾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给予自主创业的残疾大学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协调小额贷款等相关政策支持。协调落实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就业保障金由同级财政足额划拨。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审核、征缴和管理使用的规定。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增加自治区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适度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学质量,增加就业率。
配合扶贫部门,继续开展残疾人扶贫。通过开展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扶持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等措施,增强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能力。继续做好康复扶贫贷款贴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残疾人扶贫政策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问题进行调研,做好前期基础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农村牧区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救济救助的途径和办法。做好全区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的自查评估,迎接国家的检查验收。
不断丰富残疾人的文化体育生活。会同文化部门在各级公共图书馆逐步开设盲文和有声读物阅览室,在基层文化站开展盲文有声读物服务。 配合电视台不断充实、完善手语新闻节目内容。举办全区残疾人书法绘画艺术作品展。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建立残疾人体育、艺术人才库。组织观摩团参观上海世博会“生命阳光馆”。办好《自治区残联通讯》。配合新闻媒体加大残疾人事业发展宣传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切实加强新时期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组织残疾人开展经常性的体育健身活动。做好参加2010年亚洲残运会、全国特奥运动会等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的准备工作,提高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发展残奥、特奥和聋奥运动,组织特奥运动员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推动全区残疾人体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按照国家 “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对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加强对基层托养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资金扶持。以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导向,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拓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配合建设部门指导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满洲里市、扎兰屯市、海拉尔区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做好迎接全国检查验收的准备。
推进残疾人口数据信息库建设与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发工作同步进行。在上半年完成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信息库管理系统,构建残疾人事业统计与台帐数据网络化采集平台,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自治区本级的数据信息库在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在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的指导下,尽快实现与政府信息网对接。
推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正在建设的自治区和盟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今年要投入使用。新立项的盟市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快建设进度,如期完工。对未建和未达到国家标准的旗县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规划建议。
(四)认真做好以下专项工作
一是配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做好全区自强模范表彰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为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弘扬扶残助残的文明风尚,自治区党委政府每五年召开一次自强模范表彰大会。残联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认真做好受表彰人选的考察、推荐和相关筹备工作。
二是认真完成 “自治区政府民生工程”中,由残联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民生工程项目要求,认真抓好协调、督查、落实,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三是做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重点项目验收评估和“十二五”规划的调研起草工作。今年是 “十一五” 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起草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准备之年。我们要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验收评估。同时要集中力量搞好“十二五”规划的调研起草,为落实中央关于“各地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要求,推动残疾人事业与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好基础工作。
(五)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工作活力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残联组织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素质能力等方面不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我们必须有一种紧迫感、危机感,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首先要加强学习。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载体,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定位,主动融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深入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深入学习残疾人工作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二要恪守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热爱残疾人事业,热心为残疾人服务。树立团队精神,加强团结协作。增强残联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三要努力提高工作能力。特别是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协调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四要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具体问题。五是残联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起表率作用,承担起一岗双责。既要完成业务工作,又要抓班子带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引进优秀专业服务人才。落实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分级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进一步加大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和财政部、人保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残联发〔2009〕13号)、自治区残联与组织部、民政厅、劳动厅、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内残联发〔2009〕2号),实现乡镇(街道)全部建立残联组织,配齐配强专(兼)职理事长和专职委员。嘎查村(社区)要全部建立残疾人协会,配齐专职委员(不具备建立残疾人协会条件的偏远嘎查村单独审核统计)。按照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采取签订责任状,召开全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现场会等措施,保证和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探索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帮助指导各专门协会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志愿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为制定和启动“十二五”规划奠定良好基础的关键年,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的启动年。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残联的指导下,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