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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残联领导讲话
〖发布日期:2007-12-26〗〖来源:〗〖作者:〗     〖字体: 〗〖打印本稿〗〖关闭
 

 

适应新要求 谋求新发展

努力做好新时期残疾人工作

——在社会事业系统学习十七大精神座谈会上的发言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

庞 润 辉

(2007年12月11日)

 

党的十七大报告全面阐述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问题。报告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要按照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报告对教育、就业、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都做了深入论述,尤其指出要关心特殊教育,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残联做为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人民团体,一定要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依照法律和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一、我区残疾人的基本状况

经国务院批准,2006年4月1日零时开始,我国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区共调查了21499户、65247人,调查的抽样比为2.73‰。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我区残疾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39%。据此推算2006年4月1日零时我区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152.5万人。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各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21.2万人,占13.90%;听力残疾26.7万人,占17.51%;言语残疾3.0万人,占1.97%;肢体残疾59.0万人,占38.68%;智力残疾11.8万人,占7.74%;精神残疾13.6万人,占8.92%;多重残疾17.2万人,占11.28%。

二、几年来我区残疾人工作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区残疾人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

首先,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2004年11月26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对残疾人就业、住房、医疗、康复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补充和修正,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自治区人民政府2004年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扶持保护残疾人若干规定》、2005年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我区残疾人运动会形成固定赛制,即每四年举办一届”的决定、2005年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残联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获奖奖励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自治区听力语言康复教师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意见》《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方案》,残联制定了《创建白内障无障碍旗县市区工作标准》。目前,以《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为核心、以一系列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为补充的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和长效机制已逐步建成,残疾人事业的稳步、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定依据

第二,扎实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通过“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和“彭年光明行动”,实施复明手术5万例;实施彩票公益金项目,为1346名贫困聋儿配发了助听器,训练聋儿2052名,培训家长1807名;启动《听力重建 启聪行动》项目,为9名聋儿免费实施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康复训练智残儿童1423名;实施彩票公益金肢体矫治手术项目,免费实施手术354例;连续三年为牙克石市、科尔沁区、集宁区的3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放发治疗药品。把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国家义务教育体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80.8%;实施中宣部“扶残助学项目” 、国家和自治区“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残疾学生6302人次,资助金额849.08万元。开展“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对我区部分残疾高中生和大学新生实施救助。274名残疾大学生被区、内外高等院校录取,连续五年上线残疾学生大学录取率100%。实施香港嘉道理基金会援助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争取经费30万元。采取输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专业培训全区各级、各类残疾人工作者7355人次,其中,104人获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全面启动,12盟市95旗县开展“安人、收金”工作。自治区财政投入残疾人就业经费250万元。城镇安排残疾人就业4576名,城乡残疾人就业率将比去年提高两个百分点。五年中央康复扶贫贷款共投入1.15亿元,落实4238万。共扶持贫困残疾人17.5万人次,有7万残疾人摆脱了贫困,解决了温饱,其中的一部分还走上了致富之路。实施彩票公益金危房改造项目,国家和自治区分别投入 817.5和245万元,帮助3475户无房或危房贫困残疾人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全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残疾人12133人,应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37788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25831人,集中供养1427人,临时救济8384人;农村应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30680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15906人,五保供养4157人,临时救济31659人,定期补助4817人,专项补助898人。全区企业为21000名残疾职工办理社会保险。通过“春雨助残工程”专项募捐活动、向大型企业募集资金、“短信捐款”等渠道,获社会捐助资金481万,使用资金108万元资助各类残疾人480人。积极争取国际国内项目支持,共获项目资金236.62万元和1400台轮椅,分别资助了一批特教学校和1550名贫困残疾人。

第三,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素质。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办学,成立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内蒙古分院,为残疾人接受免费成人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提供了有利平台。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801人,培训盲人医疗按摩人员164人,盲人计算机培训210人,特困盲人就业250人。7名盲人按摩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为副主任按摩医师,25名晋升为主治按摩医师,32名为晋升按摩医师,78名晋升为按摩医士。15405名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举办了全区第一、二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并组团参加了全国第二、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为在全区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选手颁发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并授予了第一名选手“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第四,加强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创造机会围绕“助残日”、“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次全国抽样调查”、“春雨助残行动”以及残联为各项工作开展宣传工作,扩大了社会影响,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据不完全统计,5年共累计接待了各类新闻媒体记者2000多人次,刊登、播发各类消息、通讯、人物专访5000余篇,制作专题片120余部。参加第七、八、九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15件作品获奖。参加第十四届、十五届内蒙古新闻奖评选活动,7件作品获奖。参加第六、七届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节目展播,5件作品获奖。组织实施“助残日”活动,全区3万多名领导干部参加了活动,走访慰问福利企业、福利院、康复中心、特教学校、社区13400多户,发放慰问金、慰问品折合人民币400余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000余人,发放资助金70余万元,捐款300余万元,发放残疾人用品用具5000余件;发放轮椅2000余辆;安置残疾人300余名。建立了全区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库,入库人才90余人。呼市、呼伦贝尔市、巴盟、赤峰等盟市开辟了盲人有声读物图书馆和阅览室。残疾人体育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组团参加了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共获得34枚金牌、30枚银牌、26枚铜牌。成功举办了自治区第二届残运会暨第一届特奥会和第三届残运会暨第二届特奥会,分别有283名和377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共产生了731枚奖牌。组织我区26名特奥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了上海第十二届世界夏季特奥会,取得28枚金牌、16枚银牌、118枚铜牌、7个第4名。在鄂尔多斯市建立了自治区残疾人运动员田径训练基地。在锡盟西乌旗建立了全国特奥马术训练基地。

第五,加强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提升自治区残疾人事业整体发展水平。我们抓住全区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的机遇,从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改善农村牧区残疾人生产、生活水平入手,加大对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的指导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残联组成调研组对4个盟市的14个旗县市区、4个镇、7个嘎查村,详细调查了解当地残疾人组织建设和残疾人生活状况。通过调研,形成了指导全区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的调研报告。9月份,在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召开全区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会议,对全区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确定兴安盟科右前旗为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示范旗,以点带面,逐步规范农村残疾人组织建设体系。会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目前,全区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正在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努力做好残疾人工作

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就要在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体现到各项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中去,工作要有新进展、事业要有新进步。要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进一步完善、充实、调整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适时出台新举措,积极营造新机制,使各项工作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对路,不断打开新的工作局面。残联系统要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适应新要求,谋求新发展,努力做好残疾人工作,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第一,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就要努力使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近几年来,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学生的“两免一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特殊教育教师补贴等等,还有很多。我们要研究这些政策,使之真正落实到残疾人身上,使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残疾人只有享受到这些惠民政策,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生活状况。怎样使党的普惠政策的阳光照到残疾人身上,让他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残联工作应有之义。

第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就要统筹城乡发展,努力做好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我区农村牧区残疾人98.3万,占全区残疾人总数的64.45%。贫困残疾人20.7万,绝大部分生活在农村牧区。近年来,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加强残疾人工作、服务残疾人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共识。但是从全区看,残疾人与健全人的平均生活水平相比差距还在逐渐拉大,相当数量的农村牧区残疾人还没有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与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的总体要求还有差距,个别地方还没有把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既没有出台相关政策也没有加在投入,残联的作用没有很好发挥,为残疾人服务的功能还不够健全。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之一。我们要高度重视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为契机,借鉴城市示范社区工作的经验,加强农村牧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要了解农村牧区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和基本需围绕改善农村牧区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解决残疾人基本需求,深入开展农村牧区残疾人工作。

第三,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就要努力做好残联的各项工作,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十七大报告要求,优先发展教育,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社会管理。这些要求都与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息息相关。要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认真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认真做好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各项重点工作,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康复工作要做好白内障复明手术、助视器配发、聋儿、智力残疾儿童、脑瘫儿童、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残疾儿童家长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项目;对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精神病防治康复服务,对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辅助器具、装配假肢及矫形器;加大残疾人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力度,争取把重点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医疗救助体系。教育工作要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资助残疾人大、中学生完成学业;组织管理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内蒙古分院招生工作;做好我区特殊教育学校的调研工作。就业工作要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完善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政策措施,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继续做好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个体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城镇安置残疾人就业4000人,培训6000人,农村牧区安置残疾人就业25000人,培训10000人,确保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有一人就业。扶贫工作要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各级配套资金,完成2008年中国残联下达的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社会保障工作要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扩大残疾人受救助范围,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开展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第四,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就要有效运行和继续完善残疾人工作的长效机制。新世纪新阶段,残疾人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努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实现这一奋斗目标,一个至关重要的关键环节就是推进残疾人工作法制化,建立健全以法规、政策为核心内容的长效机制。一方面,我们要进一步抓好既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使之在解决残疾人问题、改善残疾人状况、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应有作用,让广大残疾人真正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另一方面,要站在新起点,适应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各项残疾人工作始终在法制轨道上运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紧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制定工作,并结合我区残疾人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和尽快制定残疾人工作各个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保证残疾人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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