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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事业统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16〗〖来源:〗〖作者:〗     〖字体: 〗〖打印本稿〗〖关闭
 

各盟市残联:

为切实做好我区2009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推动我区统计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经自治区残联理事长办公会议批准,定于2009年11月举办全区残疾人事业统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11月11日、12日全天培训。11月10日报到,11月13日撤离。

二、培训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山水大酒店。

三、参加人员

各盟市残联负责快报、年报的统计人员1人,康复部、教就部、组维部、宣文部负责台账报送工作的统计人员各1人

四、培训内容

1、布置2009年统计工作,讲解统计年报、统计台帐指标说明和填报要求;

2、统计软件操作和应用分析功能培训;

3、讨论《内蒙古残联系统统计工作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部署统计评价工作。

五、有关事项

1、各盟市残联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按要求指派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因未参加统计培训而影响当地统计工作及自治区统计工作整体进度的,由该盟市承担一切后果。

2、为保证学习效果,请各盟市至少携带一台笔记本电脑。

3、参会人员往返路费由所在盟市残联承担,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会务承担。如提前抵达或推迟返程的食宿费用自负。

4、请认真填写参会回执,并于11月9日中午12时前传真至自治区残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1-6520471

    真:0471-6520471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事业统计培训班回执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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